公告内容
新昌县中医院电阻抗成像仪等重症设备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 |||||||||||||||||||||||||||||||||||||||||||||||||||||||||||||||
| |||||||||||||||||||||||||||||||||||||||||||||||||||||||||||||||
二、项目名称:新昌县中医院电阻抗成像仪等重症设备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姚旦华,王永国,江涛,夏长根,徐顺华(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约定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注册后查看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昌县中医院(挂新昌县中医院医共体总院牌子) 地址:新昌县七星街道十九峰路1***8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8注册后查看8 质疑联系人:杨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8注册后查看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杭行路6***8号星运大厦1幢7***5室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余宏基、王红雁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1-8注册后查看7,1***9注册后查看6****2 质疑联系人:王祥 质疑联系方式:0****1-8注册后查看7,1***3注册后查看1****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新昌县财政局采监科 地址:绍兴市新昌县南明街道鼓山中路1***8号 传真: 联系人:任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8注册后查看9 信息来源:县政务服务办 |
分享到: |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