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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结果 陕西省

公告内容

咸阳市环境监测站咸阳市部分市控空气自动站及交通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信息来源:咸阳市环境监测站】【信息时间:2024-12-11 14:59:00】【字号】【打印】【关闭】

一、合同编号:JSZB-2024-051

二、合同名称:咸阳市部分市控空气自动站及交通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JSZB-2024-051

四、项目名称:咸阳市部分市控空气自动站及交通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咸阳市环境监测站

地址:玉泉西路环保大厦

联系方式:注册后查看

供应商(乙方):陕西环保智信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街

联系方式:13019311699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12000001(年)¥1,187,750.00¥1,187,750.005个市控空气自动检测站和2个交通环境空气自动检测站所有监测仪器、气象仪器、质控设备、 数据采集与传输设备、辅助设备、防雷等基础设施的日常运行与维护、数据审核、质量控制、故障维修、年度检修、必要的质控设备且不低于投标时的承诺。1)应在咸阳市至少设立1个运维技术支持机构;应配备的专业技术人员数 量与其负责日常运维的站点数量比值不低于 1/4;至少选派 1 名专职工作人员 常驻咸阳市环境监测站协助做好全市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技术管理工作;应配备的专用巡检车辆数量与负责日常维护的站点数量比值不低于 1/8;全部运维人员须取得国家/省级生态环境部门颁发的空气自动监测领域上岗证,对数据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2) 应配备必要的质量控制设备,包括配套的流量计、标准气体、零气发生器、动态校准仪、臭氧校准仪等;应配备必要的 PM10 和 PM2.5 手工比对采样器 (PM10 与 PM2.5 需同步采样,所以需单独配置,一套采样器指 PM10 与 PM2.5 采样器各一台)。采样器应通过生态环境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检验中心的适用性检测,采样流量为 16.67L/min;应配备必要的耗材和备件。耗材按照不少于半年的消耗量配置,备件按照至少 1 年使用量配置;应配备必要的专用仪器维修工具(包括便携式电脑、万用表、远程数据查询系统等)、通讯调试工具(包括各种硬件接口线、改线工具、接口调试软件及常用零部件等);应配置必要的备机 (6 参数监测仪器除外),且配备的主要仪器性能应通过环保部质检中心的适应性检验。3)数采系统在质保期内,确保子站的数采系统正常、可持续地采集数据, 并为采集数据的“真准全 ”提供有效保障,同时通过对数采软件的持续迭代,促使子站数采系统能不断满足国家的新标准和新要求。数采系统日常保障需求包括 但不限于:系统故障处理,更换工控机时进行系统迁移、更换采集仪器时进行配置调试,系统数据回补、数据的有效性研判以及数采系统的安全保障。4)应为市生态环境局投资建设的每个市控站站房、仪器设备、辅助设备购买商业财产保险,其保额不得低于其实际价值。5)注: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人员、车辆、备机等,在服务期内不可随意替换;如遇特殊情况需替换的,需提前告知甲方并取得同意后方可替换,但应保证所替换的人员或车辆或备机满足采购需求,

合同金额:1,187,75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壹拾捌万柒仟柒佰伍拾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12月03日至2025年12月02日

履约地点:咸阳市环境监测站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12月0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2月1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2024年咸阳市部分市控空气自动站及交通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项目合同.pdf

咸阳市环境监测站

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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