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项目名称 | 南宁市四联村城中村改造安置住宅小区项目(A1地块)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1002816023957001 | ||||
招标人 | |||||||
建设单位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结构类型:剪力墙结构。 规模:本项目在南宁市西乡塘区相思湖北侧、思圣路西侧地块建设安置小区,总用地面积14684.40㎡, 新建总建筑面积71813.88㎡,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8909.95平方米(其中住宅56588.28平方米,配套服务及附属设施2321.6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2903.93平方米;本工程设一层地下室,地上共设5 栋住宅塔楼,其中1#、2#楼为20 层,建筑高度63.09m,3#、4#、5#楼为33 层,建筑高度为99.90m。 | ||||||
开标时间 | 2025年4月8日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8开标厅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4月9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4月14日 | ||||
预中标人 | /(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单位资质 | |||||||
投标总价 | 190848055.26元 | ||||||
工期 | 103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叶勇(注册编号:粤1442023202306009;身份证号:4309**********3514)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余洪彬(身份证号:2110**********1276) 陈冬冬(身份证号:4128**********2811) 李兵(身份证号:2201**********7814) 陆鹏(身份证号:6222**********1817)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 1.江西李渡酒业有限公司 2.德昌士达炭素有限公司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00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191001893.58元 | ||||||
工期 | 103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程伟(注册编号:赣1362016201612936;身份证号:3604**********0219)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刘超群(身份证号:3622**********4026) 胡娟娟(身份证号:3601**********1245) 习力(身份证号:3622**********1719)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 高安罗斯福陶瓷有限公司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00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185153600.65元 | ||||||
工期 | 103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周美仲(注册编号:鲁13720注册后查看;身份证号:4521**********5055)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邓剑涛(身份证号:4522**********4036) 林晓莹(身份证号:4501**********2024) 李佳仁(身份证号:4508**********0915)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 1.“葫芦娃”品牌系列药品南宁生产基地二期项目; 2.碧江轩项目3-9#楼及相应地下室。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00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房产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