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辽宁省营口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
标段(包)名称
辽宁省营口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施工
标段(包)编号
公示开始日期
2****5-0**$3-0**$3
公示结束日期
2****5-0**$3-0**$3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及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监督部门
营口市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队
项目来源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招标人
营口市海洋与渔业局
地址
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富强里学府园A4
招标代理机构
大连机械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3***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