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中标结果>合肥市气象综合防灾减灾系统建设工程(软件开发)中标(成交)结果公告[2025]

中标结果 安徽省

公告内容

合肥市气象综合防灾减灾系统建设工程(软件开发)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5BFFFZ0注册后查看5

二、项目名称:合肥市气象综合防灾减灾系统建设工程(软件开发)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名称:安徽气象信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芜湖路2***0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伍佰柒拾柒万柒仟柒佰元整(大写)(5注册后查看0.0**$3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合肥市气象综合防灾减灾系统建设工程(软件开发)

服务范围

满足不低于采购文件服务范围的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

满足不低于采购文件服务要求的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个月

服务标准

满足且不低于采购文件服务标准的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郑武,卢占坤,刘兆春,桑杰,陈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3-1**$3:0**$3,下午1**$3:3**$3-1**$3:3**$3,节假日休息)向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9室,联系电话:0****1-6注册后查看2。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合肥市气象综合防灾减灾系统建设工程(软件开发)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气象局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大别山路与鸡鸣山路交口

联系方式:0****1-6注册后查看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0****1-6注册后查看5、6注册后查看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晓燕

电话:0****1-6注册后查看2、6注册后查看5

附件信息:

  • 注册后查看1c0e-aa7**$3-4***9f-a1***3-4****8ad0f0**$3d7http://www.ccgp-anhui.gov.cn/portal/"">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操作手册

  • 注册后查看2-0****3-4fb4-b4***8-8***0b2b8e2****5http://www.ccgp-anhui.gov.cn/portal/"">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情况表

  • 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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