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一、项目编号:ZHCG2****5-1**$3
二、项目名称:2****5年度舟山生态大楼颗粒物组分站运维及颗粒物组分站、光化学站质控巡检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舟山生态大楼颗粒物组分站2****5年度运维服务项目 | 舟山生态大楼颗粒物组分站2****5年度运维服务项目 | 对舟山生态大楼颗粒物组分站监测仪器进行运维管理 | 详见采购需求 | 2****5年8月1日至2****6年7月3**$3日,为期1**$3个月。 | 详见采购需求 |
2 | 舟山生态大楼颗粒物组分站、光化学站2****5年度质控巡检项目 | 舟山生态大楼颗粒物组分站、光化学站2****5年度质控巡检项目 | 对舟山生态大楼颗粒物和光化学监测站开展质控检查工作,保障监测运行质量 | 详见采购需求 | 2****5年8月1日至2****6年7月3**$3日,为期1**$3个月。 | 详见采购需求 |
五、评标专家抽取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何家好,王恒,严峻,宋继红(第1、2标项采购人代表),丁伟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服务费的收取:本采购代理机构参考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3]8***7号通知和国家计委计价格[2****2]1****0号文件规定的服务类招标费率标准,以中标价为基数打七折向中标人收取招标服务费,低于保底收费7****0元(标项一6****0元,标项二1****0元)的按保底收费收取。
采购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8****1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浙江省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浙江省舟山市体育路2**$3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0-2注册后查看3
质疑联系人:叶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0-2注册后查看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百川道9号海洋科学城A1**$3号楼
传真:0****0-2注册后查看0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璐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0-2注册后查看0
质疑联系人:刘妮
质疑联系方式:0****0-2注册后查看0
3. 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附件信息:
2****5年颗粒物组分站运维、质控巡检项目(定稿).doc
7***0.0K
2***3.6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