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上海中欧经济技术促进中心 | 5注册后查看0MJ4注册后查看7 | 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8号-1****6(双)号1幢2**$3楼2****6室 | 9**$3.8**$3(均分制) | 4注册后查看8.6元 |
服务类 |
名称:首轮中国-欧洲工商领袖和前高官对话会务服务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内容全部履行完成。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采购文件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苏招[2****2]0***2号文件标准计算】,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无论是否将该费用在报价中列明,均视为已含在总价中。
金额:6注册后查看0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公告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提出明确的请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芦春琴
电话:1***8注册后查看8****7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