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中标结果>黔西南州再生资源绿色分拣及电子拆解利用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结果 贵州省

公告内容

贵州邦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贵州德勤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class="noselttqk" names="受贵州德勤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dname="43fb33dab71bd113663a94d816296c6a">】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src="/images/tel88.png" />的委托,对黔西南州再生资源绿色分拣及电子拆解利用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进行招标,并于2025年02月18日10时00分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E52230020240007KW001001

标段(包)名称:黔西南州再生资源绿色分拣及电子拆解利用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招标代理:贵州邦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贵州德勤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25-02-18 10:00

开标地点: 不见面开标室机位一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钧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总 分:90.04报价:设计部分:壹佰叁拾万元整(¥:1300000.00元);建筑工程部分: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投资估算金额暂定为:柒仟零玖拾陆万壹仟元整(¥:70961000.00元),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及相关技术规范规定计量方法计量,按《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贵州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等配套文件下浮1%。
质 量 要 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规程技术标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负责人:夏成强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贵2522020202121991
工 期(天):730资格能力条件: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及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甲级资质;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贵和长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总 分:68.81报价:设计部分:壹佰肆拾柒万元整(¥:1470000.00元) ;建筑工程部分: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投资估算金额暂定为:柒仟零玖拾陆万壹仟元整(¥:70961000.00元),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及相关技术规范规定计量方法计量,按《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贵州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等配套文件下浮0.3%。
质 量 要 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规程技术标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负责人:李亚芬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贵25220注册后查看
工 期(天):730资格能力条件: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中柘建设有限公司
总 分:68.02报价:设计部分:壹佰贰拾叁万元整(¥:1230000.00元);建筑工程部分: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投资估算金额暂定为:柒仟零玖拾陆万壹仟元整(¥:70961000.00元),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及相关技术规范规定计量方法计量,按《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贵州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等配套文件下浮0.80%。
质 量 要 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规程技术标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负责人:陶先科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贵2522016201719271
工 期(天):730资格能力条件: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及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甲级资质。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公 示 期: 2025-02-20至2025-02-24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机构: 黔西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建设局

投诉电话: 注册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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