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交易信息(成交待确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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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 | 惠公易土大亚湾[2****5]0***1号 | 挂牌编号: | DYWZ2注册后查看1 |
挂牌起始时间: | 2****5年0**$3月2**$3日0**$3时0**$3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5年0**$3月1**$3日1**$3时0**$3分 |
起始价(万元): | 2****9.7***2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5***0 |
增价幅度(万元): | 1***0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2****5年0**$3月1**$3日0**$3时0**$3分 |
注册资金(万元): | 0 | 宗地使用权面积(m2): | 2注册后查看8 |
是否有底价: | 无底价 | 最高报价: | 2****9.7注册后查看0 万元 |
委托方: | 惠州大亚湾区西区街老畲村小村经济合作社 | 国土证号: | |
成交时间: | 2****5/4/1**$3 1**$3:0**$3:0**$3 | ||
成交候选人: | 惠州市勤睿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成交价: | 2****9.7***2 万元 |
土地规划指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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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编号: | SHN-0**$3-0**$3-1**$3、SHN-0**$3-0**$3-2**$3 | 建筑系数: | ≥4**$3% |
土地位置: | 大亚湾西区南部片区(原西区第一工业园地段) | 计算指标用地面积(m2): | 2注册后查看8 |
土地用途: | 一类工业用地 | 计容积率建筑面积(m2): | 2注册后查看9.6-5注册后查看0 |
土地使用年限: | 5**$3 | 其中住宅总面积(m2): | |
容积率: | 1.2-2.5 | 建筑密度(%): | |
绿地率(%): | 1**$3%-2**$3% | 开发程度: |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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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村企合作方式开发项目用地,本社负责提供项目用地,竞得人负责提供整个项目的开发建设资金,在项目开发建设完成后,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比例分配项目产权。 (二)项目竣工后,合作双方同意整个项目的比例按2**$3%:7**$3%进行分配,即本社占比2**$3%;竞得人占比7**$3%,按容积率计算物业面积并按2**$3%分配给本社;地下室面积及地上停车位等公摊面积和对应比例的物业配套等设施本社也按照以上比例享有;本社分得的所有物业由竞得人负责承租,由双方另行签订租赁合同(租金按市场价格上下浮动1**$3%内,租赁期限不低于3年,竞得人于签订合同之日预付第一个月租金及按两个月租金标准支付押金)。 (三)项目验收合格后,本社按完成验收日期签订租赁合同,起算租金收益。如竞得人提前使用本社物业的,应自使用之日起支付租金收益给本社。竞得人按本社实际应分配的实体物业面积(计算公式为:容积率×地块面积×分配占比=本社实际应分配的实体物业面积)计算租金。 (四)除上述本社应分得物业以外,本社还有权享有按其所分得物业面积比例的其他配套设施(如车位及其他配套设施),除此之外其它建设的产权及收益全部归竞得人所有。 (五)本社分得的物业及比例的配套设施全部包括了项目用地的地价款和回报分红利益,除此之外本社不再享有该项目的其他利益或权益。 (六)本社所分得的物业以独立建设为主(规划建设方案双方代表签字生效)最终以政府审批通过的项目建设规划为准。 (七)竞得人应在《合作开发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市场监督局将竞得人2**$3%的股权质押给本社。 (九)地块建设期限 竞得人取得项目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3日内动工,在动工后1**$3个月内竣工、2**$3个月内完成验收及交付本社使用。 (十)土地开发及使用规定 1、该宗地拟用于经营的产业类型为电子信息业和智能制造业的综合性产业基地;投资强度≥1.2亿元/公顷;单位产值≥2.0亿元/公顷;单位税贡≥1****0万元/公顷。 2、竞得人在用地红线内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必须按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大亚湾分局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规划控制指标要求及有关规定进行规划设计。 (十一)相关费用:(1)项目用地开发建设过程中,涉及土地摘牌前的权属问题引发的纠纷由本社负责处理并承担费用。(2)竞得人负责承担投入项目用地开发建设所需的全部资金,包括方案设计、规划报建、工程施工、基础设施配套等一切与项目工程建设有关的费用;承担项目用地地上构筑物、建筑物拆迁所需的费用;承担项目用地摘牌后过户应缴纳的各项税费;本社所分得物业办理产权证件所需缴纳的契税、维修基金及其它相关办证税费。 (十二)本公告未尽事宜,以附件《合作开发合同》为准。 (十三)若挂牌成交价高于起始价,竞价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竞得人须将成交价减去起始价后的款项支付给本合作经济社,支付方式由本合作经济社与竞得人另行协商约定。 (十四)本宗地块挂牌起始价和成交价为交易价格,并非成交价款。本社最终以《合作开发合同》的约定,获得相关权益,不收取成交价款(本公告第十三条第(十三)点除外。) (十六)本宗地网上挂牌转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电子交易系统网站(https://tdky.hzggzyjy.cn/)。申请人可在网上挂牌交易系统下载挂牌转让公告、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 (十七)有意竞买者可以自行到地块现场踏勘(可在网上挂牌交易系统查阅位置图和现状图)。 (十八)竞买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即视为竞买人对网上挂牌转让公告、须知、相关交易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十九)该宗地交易全程适用《惠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惠市政数〔2****2〕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