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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项目 广东省

公告内容

汕发改投审〔2025〕17号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汕尾市城区平洲水闸重建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汕尾市城区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你们报来《关于要求审核汕尾市城区平洲水闸重建工程初步设计及其概算的请示》(汕市区发改〔2025〕1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汕尾市水务局已复核你们提供的《〈汕尾市城区平洲水闸重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技术审查报告》,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委托鹏信工程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对该工程概算进行审核,并出具《汕尾市城区平洲水闸重建工程概算审核报告书》。经研究,原则同意该工程技术审查报告及概算审核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平洲水闸于1975年建成,位于汕尾市城区红草镇红草—马宫海堤(桩号8+108m),亚洲村西北约1km处。现状闸孔总净宽16米,共6孔,其中1孔为通航闸,宽3.5m,其余各孔闸净宽2.5m,启闭方式为手动卷扬机,闸底高程-2.0m。主要功能为挡潮、排洪,捍卫耕地1.12万亩,保护人口1.2万人。2009年2月,该水闸经安全鉴定评为四类闸。为消除工程隐患,确保水闸安全,同意在原闸址重建。项目代码:2018-441502-76-01-803986。
  二、平洲水闸重建后工程主要任务仍以挡潮、排洪为主,同时增加景观蓄水的工程任务,闸内景观蓄水水位为0.756米。水闸采用开敞式平底宽顶堰整体式结构,总净宽16.5米,共三孔,单孔泄流净宽5.5米,中墩厚1.2米,边墩厚1.0米。工程等别为Ⅲ等(中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工程设计排洪标准为20年一遇,设计防潮标准为50年一遇。主要建筑物设计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校核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交通桥布置在上游侧,桥面高程为3.50米,桥面宽5.0米,交通桥汽车荷载按公路Ⅱ级设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重建水闸铺盖、闸室、消力池、海漫、上下游翼墙、两岸连接堤、以及工程安全监测和管养房等管理设施。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核定为2566.23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2045.1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15.28万元,预备费118.02万元,建设征地移民补偿费用24.29万元,水土保持工程37.27万元,环境保护工程26.27万元(详见附件1)。资金来源由汕尾市城区财政统筹解决。
  四、请严格按批复的建设规模和内容组织实施,以批准的项目概算总投资作为项目投资控制最高限额。
  五、项目建设必须符合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要切实落实节能措施,确保降低能耗。要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化解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做好应急处置预案,防止发生群体性或个体极端性事件。
  六、建设单位应落实建筑垃圾减量处理。开工前要督促施工单位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并报备,通过施工方案优化、永临结合和周转材料重复利用、施工过程管控等措施,避免或减少产生建筑垃圾。
  七、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有关规定。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见附件2。
  八、本工程建设由汕尾市城区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负责,建成后运行管理由汕尾市城区红草镇人民政府负责。建设单位应按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做好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并要求各参建单位积极配合,切实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水利工程档案工作,在验收后及时移交。
  九、请高度重视安全工作,按照基建程序规范管理,确保工程安全和质量。

  附件:1.汕尾市城区平洲水闸重建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核定
  2.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招标核准意见表
  3.《汕尾市城区平洲水闸重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技术审查报告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广东省发展改革委、水利厅,汕尾市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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