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永臻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电力设备标识牌、防鸟设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
建设地点: | 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漫泉路与四顶山路交口东南侧 | ||
建设单位: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漫泉路与四顶山路交口东南侧(中南高科产业园内),购置园内2#-01-101厂房和相关生产设备,新建年产电力设备标识牌130万套、防鸟设备115万套生产线及其配套公共辅助设施。项目总投资1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40万元,已经肥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审批备案文号:2409-340122-04-05-168069)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加强水污染防治。项目区应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厂界外应设置规范化雨水排放口;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规范化排污口(DW001)和污水管网排入联熹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严控废气排放。项目有机废气经密闭车间有效收集,通过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净化处理后,由1根21米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项目颗粒物经集气罩有效收集,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装置(TA002)净化处理后,由1根21米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量≤0.000033t/a,颗粒物排放量0.0032≤t/a。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生产设备选用低噪音设备,对设备噪声值超标的,应采取相应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妥善处理固体废弃物。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和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原则上应进行综合利用或外售,如无法综合利用或外售的,应进行妥善处置,不得造成二次污染;产生的危险废物应集中收集暂存危废库,并按照规定时限交有资质危废处置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项目需设置一般固废区和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应按照标准建设,且危废暂存间面积应满足危废分类暂存要求。 5、加强环境管理及监测。制定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加强日常运行及维护管理,做好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记录,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和环境风险可控。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监测;建立污染源监测台账制度,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备查。项目所有污染物排放口应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环监﹝1996﹞470号)规定落实到位。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相关文件: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肥东县行政服务中心投资项目综合受理区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
通讯地址: | 肥东县店埠镇深秀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三层A区(西北角)投资项目综合受理区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