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关于2025年7月14日作出的审批决定的公告
审批项目
四川省
公告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5年7月8日,我局对1个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5年7月1**$3日-2****5年7月2**$3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5注册后查看3
通讯地址:广元市政务服务和数据局B区三楼7**$3号
邮编:6注册后查看7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工业硅新型生产装置科创项目 | 广环审〔2****5〕3**$3号 | 2****5-7-8 |
附件: | |
广环审〔2****5〕3**$3号 工业硅新型生产装置科创项目.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