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公示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5年0**$3月2**$3日-2****5年0**$3月0**$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1-8注册后查看2(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传真: ??0****1-8注册后查看6
通讯地址: 贵州省贵安新区湖潮乡百马大道与贵清大道交叉口贵安市民中心4楼C区C-4***5办公室
邮编: 5注册后查看9
项目名称 | |
建设地点 | 贵州省贵安新区湖潮乡广兴村二组 |
建设单位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
项目概况 | 建设内容主要为通过外购水泥、砂石、钢筋等原材料,通过拌合模具装填、振动消泡工艺,建成后年产5注册后查看0块沟盖板、5****0个检查井。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通过文明施工,适当采取洒水措施,确保施工区扬尘排放符合《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3/1****0-2****2)表1标准限值要求。建设单位应当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装修材料,减少装修过程中挥发性气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通过设置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用于洒水防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灌。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主要为运输车辆噪声及各类机械设备噪声,通过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合理安排建设时间。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建筑垃圾(废钢材、废水管边角料),设备包装废料送物资回收单位处置。 (二)运营期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水泥筒仓粉尘经仓顶自带除尘器处理后经仓顶排气口(排气筒编号DA0***1)排放。砂石堆场采用封闭式钢结构大棚+喷雾降尘措施。搅拌机设置喷雾降尘装置,物料上料粉尘采用喷雾降尘措施。物料拌合采用密闭搅拌。厂区地面采取硬化,定期洒水措施,运输车辆降低车速。 2.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1**$3m3)处理后回用于农灌。搅拌机清洗废水、地坪清洗废水经沉淀池(1**$3m3)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车辆清洗废水经车辆清洗池(5m3)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初期雨水经厂区截排水沟引入初期雨水沉淀池(5**$3m3)内沉淀处理,回用于洒水抑尘使用。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充分利用建筑物隔声作用,减轻对外环境的影响。在设计上选用性能良好、运转平稳、质量可靠的低噪声设备。设备应安装基础减振软垫、减振器或消声器。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保证了各设备正常运转,避免由于设备故障原因产生较大噪声,降低了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包装材料、钢筋边角料、废模具集中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