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2025年3月31日生态环境部关于旅大16-3油田CEPA平台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审批项目 北京市

公告内容

  根据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部拟对旅大1**$3-3油田CEPA平台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5年4月1日-2****5年4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通过来信提出听证申请的,请同步电话告知我部。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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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旅大1**$3-3油田CEPA平台扩建项目

渤海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

海油环境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项目拟在旅大1**$3-3油田LD1**$3-3CEPA平台北侧外挂1座4腿平台,共设置2**$3个井槽(其中6个单筒双井),包括8口生产井、5口注水井(含2口先期排液井)和2**$3口预留井。同时,对现有LD1**$3-3CEPA平台中、下层甲板外扩,并对平台的生产水系统、注水系统、化学药剂系统、电气设备系统等进行适应性改造。项目采用水基钻井液体系,注水开发方式。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海水水质:影响主要来自施工期钻井液、钻屑排放产生的悬浮泥沙,以及平台生活污水排放。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水基钻井液循环使用。含油的钻井液及钻屑运回陆地送有资质单位处理。平台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海,含油生产水经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生活垃圾和生产垃圾分类收集后运回陆地处理。船舶机舱含油污水铅封后运回陆地送有资质单位处理,船舶产生的各类垃圾、生活污水严格按照《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 3****2-2****8)处理处置。(2)海洋生态:施工期钻井液/钻屑排放产生的悬浮泥沙,会对鱼卵、仔稚鱼和游泳动物产生一定的影响,并造成底栖生物的掩埋、覆盖等,打桩/拔桩产生的噪声可能对斑海豹等海洋生物听觉功能、觅食效率等造成一定影响。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钻井液、钻屑的排放速率,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控制施工船速,生产平台选用低噪音设备,并通过增殖放流方式进行生态修复,最大限度减轻对海洋生物的影响。(3)环境风险:主要为井喷/井涌、平台火灾/爆炸、船舶碰撞泄漏、地质性溢油、浅层气/气层风险事故等。采取的措施:严格实施钻井作业规程;在钻台、泥浆池和泥浆工艺室等场所设置通风系统和烃类气体探测器;配备安全有效的防喷设备和良好的压井材料及井控设备;主要设备、生产装置和单元设置相应的压力、液位和温度报警系统与安全泄压保护装置及应急关断系统;做好作业船舶调度,施工期间加强值班瞭望。优化井身结构、钻井轨迹等设计;加强采油井、注水井压力监测,杜绝超注超压;严格执行管理操作及防范措施。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减轻事故对海洋生态环境特别是敏感目标的影响,及时进行处置并报告相关政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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