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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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szskssthjjhpk@1***3.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昆山市周市镇环球路8**$3号3#厂房 | 年产塑料制品5***0万米。 | 1.该项目实施后,生活污水接管至昆山建邦环境投资有限公司 2.该项目实施后,载带、吸塑成型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3米高排气筒(DA0***1)排放。 非甲烷总烃、甲苯、乙醛、乙苯、苯乙烯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注册后查看2-2****5,含2****4年修改单)表5标准,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4-9**$3)表2标准;非甲烷总烃、甲苯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注册后查看2-2****5,含2****4年修改单)表9标准,乙醛、苯系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3/4****1-2****1)表3标准,苯乙烯、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4-9**$3)表1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3/4****1-2****1)表2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8-2****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注册后查看9-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注册后查看7-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 ||||
2 | 昆山市陆家镇珠竹路1***5号4幢 | 年加工保温杯1**$3万只,储能电池盒1**$3万套、童车配件1****0万根 | 1.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接管至陆家污水处理厂,执行陆家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项目手动喷房及试样线喷涂废气密闭收集后经二级滤筒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3m高排气筒(DA0***1)排放,自动喷房喷涂废气密闭收集后经旋风+滤筒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3m高排气筒(DA0***2)排放,固化及天然气燃烧废气密闭收集后经过滤网+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3m高排气筒(DA0***3)排放,激光切割废气经配套除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江苏省《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4****9-2****2)表1标准,天然气燃烧废气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3****8-2****0)表1标准,厂界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3/4****1-2****1)表3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3/4****1-2****1)表2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8-2****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注册后查看9-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注册后查看7-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