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鹤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审批项目 河南省

公告内容

根据《河南省环境影响评价及排污许可审查审批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5年5月2**$3日—2****5年6月5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河南中科旭航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综合处理2万吨硅基太阳能光伏组件的回收和预处理项目

鹤环监表[2****5]1**$3号

2****5年5月2**$3日

鹤壁市禾禾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小量产废单位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

鹤环监表[2****5]1**$3号

2****5年5月2**$3日


鹤环监表〔2****5〕1**$3号.docx

鹤环监表〔2****5〕1**$3号 .docx



附件下载


鹤环监表〔2025〕14号.docx  下载

鹤环监表〔2025〕15号 .docx  下载

咨询热线:400-788-2018 © 1998-2022 天天标讯(TTBX)  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一路15号银象花园6幢11903号  陕ICP备2022006294号-1  陕B2-2022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