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鹤壁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关于2个项目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审批项目 河南省

公告内容

根据《河南省环境影响评价及排污许可审查审批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5年5月3**$3日—2****5年6月1**$3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河南省万润源节水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万米中缝粘接水带项目

鹤经开环监表

(2****5)1**$3号

2****5年5月3**$3日

鹤壁市恒通电气有限公司年产2亿米电线、1****0万套汽车线束项目

鹤经开环监表

(2****5)1**$3号

2****5年5月3**$3日

附件:鹤经开环监表[2****5]1**$3号.docx

鹤经开环监表[2****5]1**$3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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