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高州市莫氏酒业有限公司年酿造白酒1***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2****5-5-3**$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高州市莫氏酒业有限公司年酿造白酒1***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5年5 月3**$3日至2****5年6月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高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邮编:5注册后查看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
建设单位: | |
建设地点: | 高州市金山街道金星大道8号0**$3栋 |
环评机构: | |
项目概况: | 高州市莫氏酒业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约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3万元,占总投资5%。员工人数1**$3人,日工作8个小时,年工作3***0天,项目内不设食宿。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租赁现有厂房,已完成了装修及设备安装。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生产车间均设置成密闭独立车间,酿造废气经负压收集后由二级活性炭装置吸附处理,尾气经1**$3米高排气筒DA0***1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通过自然通风及定期喷洒除臭剂等措施控制;投料粉尘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2.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与浸泡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一起经处理能力为2.4立方米/天的“水解酸化+A2/O生物氧化”设施处理,满足《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注册后查看1-2****1)表2间接排放限值标准后再与清净下水一起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高州市金山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白沙河。 3.噪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日常维护与保养,冷却设备等高噪声设备底部安装减振垫,并且定期检查。 4.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3平方米的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酒糟由养殖户拉走作为饲料;污水处理污泥交由专门处置单位处理;废包装袋、废过滤网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