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吉林天沣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小城季德钼矿开采剥离废弃石材综合利用项目(一期)

审批项目 广东省

公告内容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位于舒兰市小城镇季德屯西南约3公里处 (小城季德钼矿矿区内,项目东、南、西侧为空地,北侧为吉林天沣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class="noselttqk" names="北侧为吉林天沣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dname="2aa7ac00444685b25aafd81646d80d31">】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src="/images/tel88.png" />小城季德钼矿开采剥离废弃石料综合利用项目骨料生产线。项目租用钼矿矿区现有空地,占地性质为建设用地。环评阶段年加工废弃石材1500万吨,项目分期建设,一期新建一条处理500万骨料生产线,已建成;二期建设两条年处理总量1000万吨骨料生产线,尚未建设。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1年8月17日,吉林市生态环境局舒兰市分局印发了关于吉林天沣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小城季德钼矿开采剥离废弃石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文件。批复文号为:吉市(舒)环建(表)[2021]16号。项目一期已竣工。已取得排污许可。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60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约为23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3.83%。

(四)验收范围

目前,本项目只建成一期一条500万吨/年的骨料生产线,二期其余生产线建成后另行验收。本次验收范围为环评批复一期工程污染防治设施配套建设情况及污染物达标情况。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采暖采用1台1t/h生物质锅炉,根据产业政策指导目录属于淘汰类,企业已将其停用淘汰,改为电采暖;环评批复要求生产车间安装高效除尘设备集中处理工艺粉尘,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简高空排放,实际上搅拌加工区位于封闭车间内,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未对外部大气环境产生明显环境影响,环保部门发放的排污许可证也未提出废气高排管理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本项目无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气

1)有组织废气:本项目食堂油烟经净化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

2)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无组织粉尘排放。采取以下几个方面措施减少粉尘排放:

①配备环保设施,从工艺入手,做好设备的密闭,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同时防止跑冒滴漏。对物料输送口、输送带及搅拌区等产尘点有条件的设置密闭处理,对上料口采取局部封闭措施处理,禁止露天上料,从而减少无组织粉尘的排放。生产车间设置仓顶除尘器,有效收集粉尘。

②生产中严格操作规程,加强管理,尽可能减少粉尘事故和非正常工况下的无组织排放。

③原料堆放场设苫布苫盖与围挡,物料堆高不得超过围挡,并定期对原料场内物料洒水降尘,减少无组织粉尘的排放。

④场地道路已进行硬化处理,汽车在厂区需要缓慢行驶,对运送物料洒水降尘并加盖苫布,同时对路面辅助喷水降尘。

⑤加强厂区绿化。

综上,本项目采取以上措施后,可有效降低粉尘的产生与排放量,废气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采用防渗化粪池+沉淀池进行收集,不外排。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噪声选用低噪设备,设备基础已设减震,并针对噪声源的特点,车间采取降噪、减噪措施为密闭,本项目还尽可能的提高工艺自动控制水平,并加强管理,降低人为噪声,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有效的功能,加强职工的环保意识,提出文明生产,对于流动性的声源,主要为运输车辆,要求驾驶员加强环保意识,尽可能减少鸣笛次数及持续时间,缓速行驶。

4、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餐厨废油脂等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同产品一同处理;厨房餐厨废油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危险废物储存在危废贮存点内定期处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去向明确,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本项目在仓库内建设1间10m2的危废贮存点,危废贮存点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的要求建设,在醒目的位置安装危废的标识牌。危险废物由处置单位委托具有危险货物专业运输资质的运输单位进行承运,并根据规定实施危废转移联单制度。

四、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大气环境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颗粒物限值。食堂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标准要求。

2.噪声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五、验收结论

本项目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相关要求,执行了国家建设项目环保管理规定,做到了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无重大变动,验收相关资料齐全,验收监测期间,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本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综上,验收组一致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单位:吉林天沣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吉林省/吉林市/舒兰市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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