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新圩镇省际边界通道风貌提升项目

审批项目 广东省

公告内容

饶发改投审〔2****5〕1***7号

关于新圩镇省际边界通道风貌提升项目建设方案的批复

饶平县新圩镇人民政府:
  《关于要求审批新圩镇省际边界通道风貌提升项目建设方案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建设方案批复如下:
  一、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关于审定2****5年美丽圩镇建设入库项目(第二批)的请示》的批复精神,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建设方案。
  二、项目代码:2****3-4注册后查看2-2**$3-0**$3-1注册后查看4。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潮州市饶平县新圩镇坎下村沿县道X0***0、渔村溪(渔村基础小学至旧楼桥)沿岸廊道。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对渔村原镇区和坎下村X0***0县道沿线人居环境进行改造提升,其中雨棚店招及伸缩篷约9***0m;平改坡屋檐约2***0m;建筑外立面改造(真石漆)约3****0㎡(含天际线和窗框线);人行道提升约3****0㎡;新建混凝土道路(1**$3cmC2**$3混凝土+2**$3cm级配碎石垫层)约1****0㎡;黑底化道路提升(6cm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AC-1**$3))约9****0㎡;新建钢筋混凝土道路(1**$3cmC3**$3钢筋混凝土+2**$3cm 级配碎石垫层),新建路缘石约1****0m;仿木桩围边约1****5m;文化石矮墙约5***0m;广场提升约9***0㎡;新建护栏4***0m等。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7个月。
  六、项目概算总投资6***8.2**$3万元,其中:工程费5***0.1**$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3.8**$3万元、预备费2**$3.2**$3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上级补助外,不足部分由镇自筹解决。
  七、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工作的通知》(粤发改法规函〔2****2〕1****4号),第二条第(一)款,项目单位发布招标公告前,应按规定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招标计划,相关信息与“粤公平”等平台实时共享。
  八、请按《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2号)等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建设过程中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责任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建设工期的工程质量。要求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确保各个环节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九、下一阶段前期工作应严格执行行业标准及规范。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审批手续。项目要严格按规定落实各项节能措施,采用节能型设备减低能耗。项目涉及的环保、规划、土地、消防、安全生产等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
  附: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饶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    



附件下载


咨询热线:400-788-2018 © 1998-2022 天天标讯(TTBX)  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一路15号银象花园6幢11903号  陕ICP备2022006294号-1  陕B2-2022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