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赣州市赣县区野猪坑水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审批项目 江西省

公告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本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5年5月2**$3日-2****5年6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8注册后查看6

通讯地址:赣州市行政审批局二楼投资项目审批科

邮编:3注册后查看0

项目名称

赣州市赣县区野猪坑水库项目

建设地点

赣县区湖江镇镇江村老棚下组

建设单位

赣州市赣县区水利局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南昌赣华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代码2****7-3注册后查看1-0**$3-0**$3-4注册后查看5,性质为新建,位于赣县区湖江镇镇江村老棚下组,处于赣江二级支流、湖江河一级支流沙河上游;新建野猪坑水库由野猪坑水库大坝和船底窝山塘大坝组成,两个大坝所拦挡水域通过坝体预埋连通管相连。野猪坑重力坝长7**$3m,分别设计建设左右岸重力坝、溢流坝、取水口、放空管(兼导流管)、生态放水管;坝址地理坐标E1***5°0′3**$3.4***2″,N2**$3°6′1**$3.3***6″,坝址以上集水面积1.4**$3km2,主河长1.9**$3km,河道平均坡降7**$3.4‰,正常蓄水位1***8m,相应库容4**$3.8万m3,死水位1***8m,3**$3年一遇设计洪水位1***8.9**$3m,2***0年一遇校核洪水位1***9.2**$3m,水库总库容5**$3.2万m3;船底窝山塘重力坝位于野猪坑水库大坝东南方向,坝长4**$3.5m,分别设计建设左右岸重力坝、溢流坝、放空管(兼导流管)、生态放水管坝址位置坐标E1***5°0′3**$3.6***2″,N2**$3°6′3.7***9″,坝址以上集水面积0.4***7km2,主河长1.2**$3km,河道平均坡降1***0‰,正常蓄水位1***8m,死水位1***9.5m,2**$3年一遇设计洪水位1***9.0**$3m,1***0年一遇校核洪水位1***9.2**$3m,总库容2.4**$3万m3。新建上坝公路1km,布置在野猪坑坝址左岸和船底窝坝址右岸,道路宽3.5m。根据工程项目部与湖江镇人民政府之间“弃土接收合同”,工程弃渣运至赣州市赣县区湖江镇卫生院东南1***0m区域的场地。

项目以供水为主、兼顾灌溉的小⑵型水利枢纽工程,兼顾下游生态需水;主要供水对象为湖江水厂,至2****0年主要供水范围内湖江圩镇、连垇老圩镇、镇江村、街坪、中芫村、皇木桥共1.9**$3万人,和湖江中小学2****0人;拟建水库灌溉范围为野猪坑河段下游老棚下、田寮下、安前、周屋、赖屋等地约5***0亩农田。

项目符合《赣州市赣县区水网建设规划(2****2-2****5年)》、《赣县区湖江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1-2****5年)》、《赣州市赣县区水网建设规划(2****2-2****5年)》、符合《水利建设项目(引调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三场一通道”、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湿地公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施工范围内无登记在册的古树名木,项目涉及占用赣州市赣县区湖江镇(赣江山涧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7.5**$3hm2(一级3.9**$3hm2,二级3.5**$3hm2),根据环评文件分析,项目符合《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文件。

项目征地范围包括工程枢纽区和水库淹没区,搬迁安置人口2**$3人,规划生产安置人口7**$3人;移民生产安置采取一次性货币补偿结合养老保障的生产安置方式;搬迁安置采用分散安置方式,不另设搬迁集中安置点。

工程总投资5****9.4**$3万元,环境保护投资2***6万元,占总投资3.5**$3%。项目环境影响环评文件审批前,工程已经开工建设。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应遵循“避让-减缓-修复-补偿”这一顺序,严格控制项目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并贯彻“谁污染、谁防治、谁开发、谁保护”的原则,提前制定环境保护方案。

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施工临时占地全部布设在永久占地范围内;设置警示牌标明施工活动区,严禁施工人员、施工车辆、机械到非施工区域活动或停放;采取施工扬尘控制措施,保护施工区周围的植物群落生境;对进出车辆、施工机械及人员进行严格检查,防止植物入侵;禁止将未经任何处理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排至附近的沟渠,加强施工管理,将对其他物种造成的干扰影响降到最低,加强施工相关人员有关野生植物保护宣传教育,禁止乱砍滥伐或破坏树木;在施工完成后,采用保存表土、本土乔灌木和人工草皮对裸露区进行绿化;优化跨越水体施工方案,尽量在枯水季节施工;抓紧施工进度,缩短施工时间;加强建材管理,防止泄漏,及时清理污染物,避免施工材料如水泥、油料等泄漏造成水体污染;项目区两侧设置植被缓冲带,缓解施工期和运营期路面径流入河污染,施工结束后采取施工迹地恢复措施;完善施工前生态调查,避开重要栖息地,采取生态补偿措施,避免鱼类产卵场和栖息地破坏、影响种群繁衍。

(二)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大气污染防治:严格执行《赣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施工工地周围设置连续密闭围挡;施工区外侧和施工建筑物设置防尘网或防尘布;硬化施工场地道路,先洒水,后清扫;设置冲洗设施,清洗运输车车体和轮胎;运渣车辆不超载(冒)载,运渣车辆车箱遮盖严密;建材集中堆放,洒水防尘;开挖土石方设置围栏,表面用毡布覆盖;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并采取防尘措施;施工结束拆除脚手架应先清理垃圾;尽量使用商品混凝土,现场搅拌砂浆混凝土时,采用封闭式砼拌和楼及密闭管道输送,做到不洒、不漏、不剩、不倒;定时洒水抑尘,大风干燥天气增加洒水次数和洒水量。施工期场界无组织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7-1****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水污染防治:混凝土拌和系统冲洗废水和含油废水等引至沉淀池/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混凝土拌和用水,含油废水处理后回用于洗车用水;基坑围堰顶部以上雨水采用截水沟导出围堰外,经沉淀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不外排。施工期各类废水不外排。回用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注册后查看0-2****0)标准;生活污水经处理须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4-2****1)标准。

蓄水期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水库库底清理设计规范》(SL6***4-2****4)进行库底清理,及时清运表土用于植被恢复,定期打捞清理库区漂浮枯枝树叶,落实蓄水前库区水环境保护、表土与清淤措施。

噪声污染防治:施工机械布局于居民点2***0m外,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设置易拆移、隔声效果好的隔声屏障;统筹安排施工时段,避免多台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严格控制施工时间,夜间(2**$3:0**$3~6:0**$3)禁止施工;抢修抢险施工作业或因生产工艺要求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须经生态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夜间施工;定期维护保养设备,使其处于良好运转状态;尽量在白天运输施工物料,制定合理的运输线路,绕开沿线噪声敏感点,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减少扔丢抛倒等人为碰击噪声。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3-2****1)。

固体废物治理:施工固体废物有工程弃渣、生活垃圾、库底清理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工程弃渣运至与湖江镇人民政府签定的《赣州市赣县区野猪坑水库项目弃土接收合同》规定场地,库底清理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即清即运。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其管理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注册后查看7-2****3);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

(三)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水库运行期水库管理人员共计3人,产生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容积5m3)处理后定期清理用作林地灌溉,不外排;无废气产生;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水库清捞垃圾、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为危险废物,委托有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库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注册后查看7-2****3)设计建造和管理。生活垃圾、水库清捞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加强库区及上游自然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禁止滥砍滥伐,减少水土流失。分别设置野猪坑、船底窝坝址断面下泄生态流量0.0注册后查看7m3/s、0.0注册后查看6m3/s,作为下游维持水生生态系统稳定最小流量(来流不足时按来流全部下泄),严格控制水库流域氮、磷排入量,加强水质监测,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严防水库水质富营养化。

(四)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环境风险主要有危险品运输事故、油类物质泄露、森林火灾、施工期污废水事故排放、生物入侵、溃坝、泄洪风险等,严格落实报告书油类物质泄露、森林火灾、施工期污废水事故排放、危险品运输、生物入侵、溃坝、泄洪等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演练。

(五)环境监测措施

监测任务应委托具备资质的行业部门、监测单位承担,由项目环境管理部门布置、组织和实施。环境监测主要包括:地表水水质监测、施工废水水质监测、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地下水环境监测、土壤环境监测、环境噪声监测、生态环境监测等。

水源地环境监测:地表水监测因子“GB3****8-2****2”表1、表2中项目、叶绿素a、透明度,频次为工程完建后(运行期)连续监测2 年,每年监测3次(丰平枯各1次),每期监测3d,每天采样一次;监测地点为野猪坑水库取水口断面、库区断面。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于2****4年9月2**$3日在赣县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南昌赣华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完成《赣州市赣县区野猪坑水库项目》(征求意见稿)后,赣州市赣县区水利局于2****5年1月1**$3日在赣县区人民政府公示网站进行了征求意见稿公示(第二次),于2****5年1月1**$3日、2****5年1月1**$3日在《江南都市报》上开展了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同时在项目涉及行政村委会门口公示栏、赣州市赣县区水利局公示栏进行环评信息现场公示公告。截至目前,暂未收到公众对该项目的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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