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广州浦正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0t塑料手机壳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3〕1***3号),建设项目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应征求公众意见。兹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灵山村牛角岭路2**$3号自编A栋2楼2***1,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3度2**$3分5**$3.5***4秒,北纬2**$3度4**$3分4.6***4秒,租用现有厂房中的二层的部分厂房进行建设。项目占地面积1****0㎡,建筑面积1****0㎡,建设一条塑料手机壳生产线(生产线编号:SCX0***1)和一条模具生产线(生产线编号:SCX0***2),项目劳动定员1**$3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年设计生产3***0天,每天2班,一班8小时制,不设中央空调和备用发电机,项目建设内容为:年产1***0吨塑料手机壳和1***0套模具(自用不外售)。
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联系人:刘正军
E-mail:2注册后查看6**$3@qq.com
通讯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灵山村牛角岭路2**$3号自编A栋2楼2***1
2、评价单位
联系人:潘海燕
E-mail:9注册后查看7**$3@qq.com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北路2***2号3栋1**$3单元1***1房
三、公示对象及征求意见范围
征求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所有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对污染物产生和环境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对建设项目运营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其他相关要求。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反馈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为2****5年3月3**$3日至2****5年4月4日(5个工作日)。
2****5年3月3**$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