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局拟批准《惠州市奉天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5年4月2日至2****5年4月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南亨西路1**$3号,邮编:5注册后查看1
联系电话:0****2-3注册后查看1
传 真:0****2-3注册后查看1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秋长街道白石村鸿泰路3**$3号秋胜门窗加工项目厂房 |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
项目概况 | 项目年产书签牌1***0万个、奖牌1***0万个、徽章3***0万个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 (一)项目不得使用高VOCS含量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 (二)项目冷却用水、喷淋塔用水循环使用,喷淋塔浓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外排。 (三)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3/2**$3-2****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惠阳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项目须配套建设生产废气收集处理设施,项目生产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颗粒物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注册后查看6-2****0),总VOCS排放执行《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3/8***5-2****0),其余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3/2**$3-2****1),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3/2****7-2****2)及《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注册后查看6-2****2)排放限值的较严值。 (五)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8-2****8)3类标准。 (六)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应符合相关管理要求,工业废物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排放。产生的废UV油墨桶、废印版、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切削液桶、沾切削液的废金属、废火花机油及含火花机油金属碎屑、废火花油桶、锌灰渣、捞渣、喷淋废水、脱模废液、废滤料、废活性炭等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注册后查看7-2****3)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进行管理,及时交由具备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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