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关于2025年4月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项目 黑龙江省

公告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5年4月3日-2****4年4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2注册后查看0

通讯地址:博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投资服务股

邮编:2注册后查看0

一、山东新美达科技材料有限公司数字化高性能耐蚀新材料项目(二期、三期)

建设地点:滨州市博兴经济开发区兴博四路以北,兴业七路以东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山东驰铭瑞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以上项目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见

http://www.boxing.gov.cn/art/2****5/3/1**$3/art_1注册后查看5_1注册后查看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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