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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项目 海南省

公告内容

万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拟对万宁市和乐镇农业灌溉用塑料管生产项目进行的公示

发布时间:2****5-0**$3-0**$3 文章来源:万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万宁市和乐镇农业灌溉用塑料管生产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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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万宁市红砖中路市政务院内政务服务大厅农林生态服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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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宁市和乐镇农业灌溉用塑料管生产项目
万宁和乐下雨塑料制品厂"
海南省万宁市和乐镇泗水村委会和港大道8号
海南殿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简单分割后,建设年产5***0吨的农田灌溉管道生产线,占地面积5****0平方米,安装设备和环保设施后进行投产。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可行,布局合理,与周边环境协调。项目在充分落实“三同时 ”制度的基础上,采取各项治理措施,产生的污染物可满足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污染影响小。项目运营期间加强各项环保措施的运行管理,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三者的有机统一,项目的生产运营基本可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因此,本报告认为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
本项目为灌溉塑料管道生产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的产业,凡未列入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范围的,为允许类,因此本项目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相符。根据《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第一批)》、《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补充目录》以及《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第二批)》,本项目产品为灌溉用塑料管道,不属于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类。根据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9年版)》(琼发改产业〔2****9〕1****3号)中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属于该目录中的禁止类、限制类产业。所以,本项目符合海南省产业政策。综上,项目建设与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基本相符。
本项目用地位于海南省万宁市和乐镇和港大道8号,详见附图4和附图5,根据该用地三区三线图(附图7),本项目用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位于城镇开发边界线内。因此本项目用地符合《万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1-2****5年)》三区三线规划。根据《万宁市和乐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本项目地块位于乡村特色产业发展组团,本项目为灌溉塑料管道生产的产业项目,符合《万宁市和乐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本项目与全省总体生态环境管控要求、“三极一带一区”区域生态环境管控要求及《海南省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3年版)》管控要求符合。项目位于万宁市城镇集中建设区重点管控单元ZH4***9注册后查看0****2,本项目生产灌溉塑料管道,不是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等塑料制品。本项目5**$3米范围内不是居民区,不是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本项目不属于“两高一低”项目,排放少量挥发性有机物,5***0米范围内没有医院、疗养院、养老院等单位,周边大气环境不太敏感,受本项目的影响不大。且本项目生产的是农田灌溉用的塑料管道,有利于农田灌溉便利和节水。因此本项目选址合理。
项目产生边角料和粉尘回用于生产,对废气进行治理,地面清洁采用吸尘器不产生生产废水。冷却塔循环水沉淀后回用。本项目符合清洁生产水平。
1.本项目排放的少量粉尘废气和有机废气均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注册后查看2-2****5。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0.6t/a可行。2.本项目采用干法清洁地面,循环冷却水过滤沉淀后循环回用,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万宁市和乐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进入龙首河。水污染物已包含在污水处理厂的总量控制中。3.本项目产噪设备冷却塔位于厂房外,采用消声百叶后,对外界声环境影响不大。4.本项目固废均分类妥善处理处置,零排放。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有组织排放①混料粉尘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HJ1****2-2****0)中的附录A.2“塑料制品工业排污单位废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参考表”,本项目采用袋式除尘处理混料粉尘,属于可行技术。②挤出废气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HJ1****2-2****0)中的附录A.2“塑料制品工业排污单位废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参考表”,本项目采用活性炭吸附废气,属于可行技术。2.本项目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万宁市和乐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进入龙首河。属于可行技术。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中SO2、NO2、PM1**$3、PM2.5、O3和CO六项污染物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5-2****2)及2****8年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因此,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项目区域不涉及地表水,最近的河流为距项目南侧2.1km的龙首河。根据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3年5月1**$3日发布的《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月报(2****3年第2**$3期)》,龙首河和乐桥水站断面水质达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2****2)中III类标准,水质状况良好。本项目位于乡镇区域,属于2类声环境功能区。
1.车间、库房和危废间设置醒目的防火、禁止吸烟及明火标志;按要求配备消防设施。2.危废间必须做好防渗、防风、防雨、防晒、防火措施,并经常检查维护。3.对机油妥善储存,采用密闭防渗专用药剂箱贮存冷却水添加药剂。4.配备灭火器、防护手套、应急药品、消防水围堵沙袋和废水紧急收集设施等应急物资,并经常检查其保质期和随时更换。5.制订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所有员工培训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6.随时更新周边企业、应急管理部门和环保部门的联系方式,以备应急联系和组织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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