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6日-2024年12月20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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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泰州市海陵生态环境局204室
联系部门:泰州市海陵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沙发铁架生产线技改项目配套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 | 泰州市海陵区罡杨科技工业园区杨庄社区 |
建设单位 | |
环评机构 | 泰诺(江苏)安全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拟投资1000万元在泰州市海陵区罡杨镇科技工业园区利用现有工业用地15300m2建设沙发铁架生产线技改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50万套沙发铁架的生产能力。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项目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7-2021)表1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7-2021)表3标准;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天然气燃烧废气中的SO2、NOx、颗粒物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标准;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试行)中的小型标准。 (2)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和经隔油池处理的食堂废水一并按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排入泰州中法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深度处理。 (3)噪声: 噪声源经隔声、减振措施处理后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较小,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固体废物: 项目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和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
2、铝合金制品项目
建设地点 | 泰州市海陵区九龙镇世纪大道59号 |
建设单位 | |
环评机构 |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拟投资300 万元建设铝合金制品项目,租赁九龙镇闲置厂房,购置压铸机、天然气熔化炉、切边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3000 吨铝合金制品生产规模。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项目颗粒物、SO2、NOx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标准和附录A.1标准要求;压铸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颗粒物、SO2、NOx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3标准。 (2)废水: 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清洗用水定期转作危险废物委托处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泰州中法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深度处理。 (3)噪声: 噪声源经隔声、减振措施处理后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较小,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 (4)固体废物: 项目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和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