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受新疆双河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新疆创禹水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托托一级水电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的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信息公开,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公告信息如下:
一、建设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托托一级水电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托托一级水电站建设项目位于第五师9**$3团西南侧约9km处,厂区中心的地理坐标为:E8**$3°3**$3"0**$3.2***1",N4**$3°2**$3"0**$3.7***2"。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①装机容量为2×1***0kw的水轮机组;②发电厂房;③引水渠首;④引水渠道(矩形渠道+盖板);⑤压力前池;⑥压力管道;⑦升压站;⑧生活区及其他辅助设施等,工程等级设计为V级,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一级水电站属于小(2)型工程。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双河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主任
联系电话:1***5注册后查看6****8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新疆伊犁州伊宁市文化路9**$3号伊犁民族外贸企业联合体总部大厦A座综合楼5***6-5***2室
联系人:麦工
联系电话:1***7注册后查看7****4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对本项目建成投入运营以来的环境和生态影响的意见,以及对项目环境管理、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方式:公众可通过信件、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联系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建设单位反应自己的意见或建议,供政府主管部门、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听取参考。
国家生态环境网站:"http://www.mee.gov.cn/" target="_blank">生态环境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