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云浮市恒云食品有限公司年产排米粉4000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

审批项目 广东省

公告内容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云浮市恒云食品有限公司年产排米粉4000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云浮市恒云食品有限公司年产排米粉4000吨建设项目

项目地点:云浮市云城区前锋镇罗坤村委会天堂山村门口塘下左侧

建设单位:云浮市恒云食品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云浮市恒云食品有限公司年产排米粉4000吨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云浮市云城区前锋镇罗坤村委会天堂山村门口塘下左侧(北纬N22°50′9.92″,东经E112°07′15.18″),建设性质为新建,属于C1431米、面制品制造,占地面积约3990平方米,总投资约1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0万元,环保投资占投资比例12.5%,主要从事生产销售排米粉,本项目年产4000吨排米粉。

2018年8月,云浮市恒云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河北洁源安评环保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云浮市恒云食品有限公司年产排米粉40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1月10日取得云浮市生态环境局(原云浮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云浮市恒云食品有限公司年产排米粉40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云环建管〔2019〕5号)批准建设。2020年12月29日初次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445302MA4X5YNN9Y001Q),2023年10月31日延续重新取得《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限:自2023年10月31日至2028年10月30日止。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8日至2025年01月27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余生

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下载


咨询热线:400-788-2018 © 1998-2022 天天标讯(TTBX)  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一路15号银象花园6幢11903号  陕ICP备2022006294号-1  陕B2-2022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