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受理并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5年5月9日-2****5年5月1**$3日(共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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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南充市顺庆区涪江路1**$3号南充市政务服务大厅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凸酒备用燃气锅炉建设项目 | 南充市嘉陵区 | 建设额定蒸发量为1**$3t/h的天然气锅炉1台,配套建设7**$3m2的锅炉厂房、软水制备系统、循环水系统、烟道系统、天然气燃烧控制系统及其他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万元。 | 一、施工期: 1、废气:施工期扬尘主要是厂房搭建、设备安装、包装垃圾及设备的运输等产生的粉尘。项目施工时采取适时洒水除尘,及时清除包装垃圾等措施,以防止和减少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 2、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厂内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小。 3、噪声:施工期间的噪声主要是运输车辆的噪声、设备安装等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有不同程度影响。采取合理安排并限制作业时间、采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等措施降低施工期噪声对环境影响。 4、固废:本项目不进行土石方开挖。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包装垃圾、生活垃圾。包装垃圾以及施工人员在场区产生的生活垃圾将通过定点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二、运营期: 1、废气:燃气锅炉燃烧天然气产生的废气采用低氮燃烧烟气外循环技术(FGR)处理后通过1**$3m排气筒达标排放。 2、废水:软化系统废水、再生废水及锅炉排污水经厂内自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园区管网通过南充市嘉陵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至泥溪河。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风机、水泵、锅炉等,加强设备保养,合理操作,将风机、泵类置于锅炉房内、设置减振基础或减振垫,风机加装消声器等,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固废:项目废离子交换树脂依托现厂危废暂存间暂存,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5、土壤及地下水:锅炉装置区域设置为一般防渗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