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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项目 山东省

公告内容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持续规范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行为,按照“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完善制度建设,多措并举全方位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扎实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

一是规范采购相关流程。理顺采购人的权责关系,梳理内控管理、编制预算等2**$3个方面共4**$3项内容,督导采购人自行选择代理机构,依法依规制定采购文件,规范组织采购活动,自行组织合同签订与履约验收等。

二是加强采购需求管理。督促采购人务必按照科学合理、规范高效、权责清晰的要求,开展采购需求调查与论证,合理确定采购需求,加强需求管理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依法开展采购需求计划审查,禁止出现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等情况,依法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保障市场主体的参与权、竞争权,维护政府采购的公平竞争。

三是加强采购信息公开。规定采购人于政府采购活动开始前3**$3日前公开采购意向,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依法在指定媒体发布采购公告、修改或澄清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采购文件随中标及成交结果同时公告,采购合同签订后,在两个工作日内进行公开,确保信息内容发布的时效性,增强政府采购的透明度。

四是完善采购内控制度。细化采购流程各环节工作要求和执行标准,明确岗位权限和责任,强化内部审计和纪检监督,督导采购人健全完善内部控制机制。预算单位落实机构到位、人员到位,把采购工作纳入本单位“三重一大”进行研究与决策,依法合规履行好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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