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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项目 江西省

公告内容

江西广地铜业有限公司铜精深加工建设项目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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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地址:余江区世纪阳光大道180号,邮编:335200

项目名称

江西广地铜业有限公司铜精深加工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余江工业园区城西工业园虎山组团

建设单位

江西广地铜业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江西赣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拟建项目位于余江工业园区城西工业园虎山组团(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48′51.354″、北纬28°15′12.387″),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占地面积约19871.62m2。项目生产工艺主要是以电解铜、光亮铜为原料,通过熔化、保温、上引连铸、铜杆拉拔、挤压、矫直、退火、镀锡等工序生产2万吨铜杆,1.5万吨铜排、1万吨铜线、0.5万吨镀锡铜线,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万元,约占总投资的0.13%。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该项目运营期间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厂区内预处理后达到虎山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后,排入虎山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 A 标准后排入白塔河,最后流入信江。

2、废气污染防治。该项目运营期间废气主要为熔化废气、铜杆拉拔废气、铜排挤压、拉拔废气、拉丝废气、镀锡废气。本项目熔化废气(DA001、DA002)中颗粒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 2(熔化炉中金属熔化炉)二级标准排放限值;镀锡废气(DA003)中含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二级标准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 2 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颗粒物执行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 5.3 规定的排放限值,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 2019)表 A.1 排放限值。

3、固体固废污染防治。该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铜泥、废拉丝油、废镀锡助镀剂、废机油、废皂化液、废机油桶、废拉丝油桶、废镀锡助镀剂桶、废抗氧化剂桶、废皂化液桶、锡渣、废毛毡等危险废物,不合格品、废布袋、废包装袋、炉渣、布袋除尘灰、沉渣等一般固体废物以及生活垃圾。铜泥、废拉丝油、废镀锡助镀剂、废机油、废皂化液、废机油桶、废拉丝油桶、废镀锡助镀剂桶、废抗氧化剂桶、废皂化液桶、锡渣、废毛毡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不合格品、废布袋、废包装袋、炉渣、布袋除尘灰、沉渣等一般固废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4、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该项目噪声源主要来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经过选用高效低声设备,采用隔声、消声、降噪等措施,厂界1m处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5、排污口规范化。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识牌。项目废气排气筒和烟囱必须按要求设置永久监测采样口。

6、信息公开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实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项目投产后应定期公示企业环境报告,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

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公众参与说明,项目公示期无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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