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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项目 浙江省

公告内容

根据淳安县医疗保障局等十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建立淳安县困难家庭医疗费用负担封顶制的实施方案》(淳医保发〔2****4〕1 号)和关于印发《淳安县医保“暖心无忧”基金使用办法(试行)》的通知(淳医保发〔2****4〕4 号)文件要求,淳安县医保局已归集审核2****4年度拟符合医保“暖心无忧”基金救助人员数据并报请县医保联席会议批准通过,现将2****4年度医保“暖心无忧”基金拟救助对象共6**$3户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5年7月9日至2****5年7月1**$3日(共3个工作日)。对公布情况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的工作日向县医保局反映。公示无异议的,由县慈善联合总会完成社会化发放工作。

联系单位:淳安县医保局,联系电话:0****1-6注册后查看4;淳安县慈善联合总会,联系电话:0****1-6注册后查看7


附件:2****4年度医保暖心无忧基金拟救助人员公示.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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