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国能宁东可再生氢碳减排示范区一期制氢站项目
审批项目
宁夏回族自治区
公告内容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7]4号)的要求,现将《国能宁东可再生氢碳减排示范区一期制氢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全文信息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及保密内容。
公示时间为2**$3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国能宁东可再生氢碳减排示范区一期制氢站项目
建设单位:国能(宁夏宁东)绿氢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宁东能源化工基地
公示时间:2****5年5月2**$3日至2****5年6月2**$3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2****5年0**$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