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博兴县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博兴县产业智能化基础设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审批项目 黑龙江省

公告内容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11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4〕34号)、《省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印发〈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鲁稳发〔2014〕3号)、《关于开展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滨政法〔2022〕11号)的要求,现将博兴县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博兴县产业智能化基础设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以广泛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评估概况

1、项目名称:博兴县产业智能化基础设施项目

2、建设单位:博兴县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博兴县。

4、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建设产业大脑算力调度、产业大脑数据汇聚服务、产业大脑算法开发、产业大脑服务开放4个平台,打造商用厨具、金属板材、预制菜产业转型升级智能化基础设施平台。购买各平台智慧管理软件98套,购买平台管理、数据传输、物联感知等设备2600套。

5、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35000万元。

二、评估工作内容及程序

1、接受委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2、根据国家、省、市等各级部门文件要求,确定评估工作内容,初步判定风险因素;

3、开展实地走访调查,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进行网上公示和现场公示,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

4、召开评估论证会,最终确定风险因素,判定社会稳定风险等级,提出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5、形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上报主管部门。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对象: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群众、政府或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征求事项:(1)对项目建设的态度;(2)项目建设对周边地区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影响;(3)项目运营期间对共享数据的态度;(4)项目建设对团体或个人正常生产生活的影响;(5)其它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了解及反馈意见方式

1、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向以下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实施的意见看法。

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将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实施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3、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博兴县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经理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

评估单位:山东宏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

电子邮箱:hongxingczx@163.com

博兴县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宏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4日




附件下载


咨询热线:400-788-2018 © 1998-2022 天天标讯(TTBX)  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一路15号银象花园6幢11903号  陕ICP备2022006294号-1  陕B2-2022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