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关于对赣州鑫鑫磁性材料生产项目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赣州鑫鑫磁性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5年3月3**$3日-2****5年4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8注册后查看9
通讯地址:大余县行政审批局???刁彬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 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赣州鑫鑫磁性材料生产项目 | 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工业园新华工业小区 | 项目位于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工业园新华工业小区,中心点地理坐标为1***4°2**$3′4**$3.8***8″,2**$3°2**$3′2**$3.0***4″。项目总投资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3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0.7**$3%。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对平面布局(新增配粉房、成品粉仓库和喷漆车间)、生产工艺(增加配粉和喷漆)、环保治理设施及其他配套系统进行升级改造等。 | (一)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废气主要包括配粉废气、热处理废气、机加工废气、研磨废气、表面处理废气和酸洗废气。研磨废气集中至水池过滤处理;表面处理废气集中至1套过滤棉+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其中喷粉废气经自带除尘系统处理;未收集表面处理废气废气与配粉废气、热处理废气、机加工废气及酸洗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 (二)水污染防治: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站处理后,与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排入污水管网,进入大余工业园污水处理厂。 (三)噪声污染防治: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降噪减震装置、厂房隔声、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布局等措施,以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固废处理处置:营运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废包装材料、废磨石、除尘泥、不合格品、废RO膜,暂存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包括废包装桶、槽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酸、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手套、废片碱包装袋、污泥、废切削液和边角料,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理。 (五)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漆料仓库、挂具清理车间、配粉房、电泳车间、喷漆车间、污水站、危废暂存间和事故池进行重点防渗;生产厂房(除重点防渗区外)、隔油池、化粪池和一般固废暂存间进行一般防渗;办公楼及道路进行简单防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