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2****5年6月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开泰眼镜)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高湖镇徐岸工业园区1号 A区1**$3栋5***1,1**$3栋5***1 | 项目占地面积5***3.5**$3m2,建筑面积1****5.4m2,总投资4***0万元,项目建成后预计生产规模为年产6**$3万副眼镜,生产工艺为绕丝、焊接、滚筒、抛光、超声波、组装、印字等。 | /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1、水污染防治:生产废水经“隔油+混凝沉淀”,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至青田县中部组团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2、大气污染防治:滚筒粉尘、抛光粉尘、割片粉尘经集气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尾气由不低于2**$3m高的排气筒(DA0***1)高空排放;焊接烟尘、印字废气通过车间换风后无组织排放。3、噪声污染防治: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专用机房,采取减振、消声等噪声减缓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4、固废污染防治:生活垃圾收集至车间定点垃圾桶,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工业固废收集至车间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域暂存,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收容至专用包装容器内,收集至车间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2****5年6月4日至2****5年6月1**$3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青田分局
联系电话:0****8-6注册后查看0
通讯地址:丽水市青田县瓯南街道百悦城5幢1**$3楼(H0**$3-0**$3号投资项目综合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