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5年6月4日-2****5年6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0****2-8注册后查看1传真:0****2-8注册后查看2
通讯地址: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1号德清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个人)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德清阜溪街道新丰路(武洛公路) | 本项目原位于1***4国道阜溪街道三桥集镇,因1***4国道改建迁建至阜溪街道新丰路(武洛公路),占地面积2****9平方米,设电脑加油机4台1**$3枪;3**$3立方埋地卧式汽油储罐3只,3**$3立方埋地卧式柴油储罐1只;站房建筑面积3***1.6**$3平方米,罩棚建筑面积1***8.7**$3平方米,洗车机1台、充电桩1台,总投资3****0万元。 | / | 本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措施 | 废气:设置一次、二次油气回收系统。 废水:生活废水、地面清洗水经化粪池处理达纳管标准,含油污水、初期雨水经隔油池处理达纳管标准。 噪声:①加油泵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减振垫;②出入区域内进出车辆严格管理,采取车辆进站时减速(设置减速带)、禁止鸣笛、加油时车辆熄火和平稳启动等措施,使区域内的交通噪声降到最低值;③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加强设备检查和维修,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生产噪声;④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轻拿轻放,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 固废:一般工业固废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注册后查看9-2****0)中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注册后查看7-2****3)、危险废物分类执行《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4-2****2)中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