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六水联通蓄滞洪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审批项目 北京市

公告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 第4号),对六水联通蓄滞洪区工程环评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征求公众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蓄滞洪区新建中门寺分洪渠75m;新建连通涵2座,分洪暗涵72.5m,砂坑联通涵310.5m;新建水闸2座,改建水闸1座(拆除现状钢坝闸)、绿化恢复总面积约2.25hm2,新建退水泵站2座及配套循环管线、水闸3座,建设综合管理中心1处及景观绿化改造等。六水联通改造城龙灌渠约3.9km,新建补水泵站6座,敷设补水管道约15.2km。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主要征求可能受本项目环境影响的居民、居民、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h4kW1LmORqxRykbQZB7XOA 提取码: fa68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SST4om26NyFYmA3pJiQRaw 提取码: c2mg

查阅纸质报告书:公众可联系建设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下载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单位名称:北京市门头沟区水务局

单位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北路33号

联系人:贾洪亮

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

联系邮箱:770487758@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提出宝贵意见。公示日期为:2025年5月30日~20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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