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
项目地点:江西省抚州市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六路333号,用地中心坐标为E东经116°25′3.893″,N27°55′19.846″。
建设内容:该项目不新增用地,不新增主体厂房,在原生产车间进行局部改造。新增原料药盐酸二甲弗林0.5吨/年、盐酸利多卡因2吨/年、米拉贝隆1吨/年、卡格列净5吨/年、丁二酸酐5.4吨/年,原料药合计新增产能13.9吨/年。新增原料中间体瑞格胺谷氨酸盐2吨/年、3-羧甲基若丹宁21.5吨/年,中间体合计新增产能23.5吨/年。新增固体制剂二甲双胍格列本脲片5000万片、诺氟沙星胶囊5000万粒、萘普生胶囊5000万粒、氨酚伪麻那敏胶囊5000万粒、麦考酚钠肠溶片5000万片,固体制剂新增2.5亿片(粒)。同时对现有生产线进行技改,技改内容为优化羟苯磺酸钙生产线,组装三条原料药生产加工综合生产线,现有部分产品进行减产。羟苯磺酸钙生产线进行优化后,新增副产品硫酸钙100吨/年。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西抚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联系人:孙经理电话:注册后查看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联系地址:江西省抚州市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赣东大道1336号金坤名都5栋301。
联系人:张工 电话:注册后查看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为: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信息公开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或者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日期: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