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2日-2025年1月8日 联系电话/传真:56821767 通信地址:南京市高淳区淳溪街道胥河北路5号 联系人:南京市高淳生态环境局环评与排放管理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东坝街道双芜路1号 | 项目拟规划新建生产厂房2栋,办公用房1栋,建筑面积约26000平方米;拟组建加工中心5个,购置激光切割机20台、数控折弯机15台、AOI自动光学检测仪3台、送板机3台、洗板机3台、冲床8台、数控冲床10套、普车车床10套、数控车床8套等。投产后年产压力容器15000吨,年销售额约27000万元。 | (1)大气环境 本项目下料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排放限值要求。配酸、酸洗废气密闭收集后采用“两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硝酸雾、氟化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排放限值要求。喷砂废气密闭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排放限值要求。调漆、喷漆、晾干废气密闭收集后采用“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TVOC、苯系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排放限值要求,二甲苯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排放限值要求。因此,本项目排放的各类废气污染物对周边大气环境和保护目标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酸洗清洗废水、碱液喷淋塔废水、拖把清洗废水、压力试验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的食堂废水一起接管至南京市高淳区水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东坝污水处理分公司,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放至胥河。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 本项目噪声主要由数控切割机、金属带锯床、等离子切割机、风机等产生,经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因此,本项目投产后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废边角料、除尘灰、焊渣、废砂、废布袋、废油、废包装桶、漆渣、废滤材、污泥、浓缩液、喷枪清洗液、废皂化液、机加工废屑、废滤料、酸洗废液、废活性炭、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其中废边角料、除尘灰、焊渣、废砂、废布袋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外售处置;废油、废包装桶、漆渣、废滤材、污泥、浓缩液、喷枪清洗液、废皂化液、机加工废屑、废滤料、酸洗废液、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危废贮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因此,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后,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 |||
2 | 橡塑生产线全自动改造项目 | 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东坝街道下坝工业园 | 企业拟在现有厂区投资800万元建设“橡塑生产线全自动改造项目”,厂房改建费用50万元,设备费用750万元。根据扩建项目投资备案证,建设内容为:改建橡塑生产线一条,主要设备有开炼机,切料机,硫化机等。项目竣工后,提升产品品质,预计新增年产3000吨橡塑,新增销售收入3000万元 | 运营期 1、废气: 本次扩建项目营运期间主要在领料工段、密炼工段、开炼工段、硫化工段和食堂会产生废气,主要为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硫化氢、臭气浓度和食堂油烟,其中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硫化氢和臭气浓度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的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送至屋顶排放。 2、废水: 本次扩建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本次扩建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一起拖运至东坝污水处理厂;各项废水经东坝污水处理厂处置后,达标尾水排入胥河。 3、噪声: 本次扩建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合理布局、隔声、减振措施后,项目北侧厂界噪声预测点的昼夜间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其余厂界噪声预测点的昼夜间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废: 本次扩建项目一般固废需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设置一般固废仓库。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贮存。本次扩建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食堂垃圾和废油脂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布袋和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或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