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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度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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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09招标公告
竞价-30口侧钻井修理技术服务[WZ2021110135]-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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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09招标公告
竞价-30口侧钻井修理技术服务[WZ2021110135]-采购公告
公告内容
汕华管能审〔2025〕5号
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管理委员会(汕头海湾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汕头市珠港新城黄厝围片区LH-04105控制单元的WG2022-14宗地房地产开发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报来《汕头市珠港新城黄厝围片区LH-04105控制单元的WG2022-14宗地房地产开发项目项目节能报告》收悉。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的相关要求,我局对该项目节能报告进行了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一、汕头市珠港新城黄厝围片区LH-04105控制单元的WG2022-14宗地房地产开发项目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规划建设十二栋29层-43层住宅楼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能耗量及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当量值为1696.75吨标准煤,其中年电力消耗量1226.22万千瓦时、天然气14.76万立方米、柴油7.2吨;住宅部分建筑面积综合能耗5.613公斤标准煤/平方米·年;商铺部分单位建筑单位面积综合能耗6.717公斤标准煤/平方米·年。 三、请你司严格按照行业标准及规范落实节能报告各项节能措施,优先选用能效标准领先的产品和设备,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工艺及设备。并根据《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GB/T 23331-2020)、《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GB/T 15587-2008)、《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等规范,健全能源管理体系,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四、请你司根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请你司组织对项目节能相关情况进行验收,并将节能验收报告报我局留存,我局将依据《节能监察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33号令),对项目组织开展节能监察。 五、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项目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两年以上的,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项目如需变更,请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3年第2号令)第十六条规定执行。
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管理委员会(汕头海湾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4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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