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蒙东赤峰集通铁路小兴隆地牵引站220kV外部供电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关资料(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其他事项说明)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蒙东赤峰集通铁路小兴隆地牵引站220kV外部供电工程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1、项目建设地点
蒙东赤峰集通铁路小兴隆地牵引站220kV外部供电工程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境内。
2、建设内容
蒙东赤峰集通铁路小兴隆地牵引站220kV外部供电工程包括3项子工程。
①变电站工程。天山220kV变电站在预留间隔内扩建2回220kV出线至小兴隆地牵引站。
②线路工程。新建2回天山变~小兴隆地牵引站220kV输电线路,两条单回路并行架设,线路长度2×26.4km。新建铁塔141基,线路运行名为220kV天隆I、II线。
③改造工程:本工程线路在钻越巴天I线及东天线时对巴天I线、东天线进行改造。巴天I线256~258号线路抬高,新增2基杆塔,改造长度为1km。东天线162~165号线路抬高,新增4基杆塔,改造线路长度为1.0km。
公示期:从公示之日起不少于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工注册后查看。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公示开始日期:2024年11月27日
附件:项目的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其他事项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