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现将宿迁楚银科技有限公司年产高性能光伏银粉100吨项目、宿迁安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10万吨汽车零部件、智能化托盘、周转箱和卫生箱项目、宿迁银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晶体硅太阳能光伏银浆10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表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8日-2024年12月24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
通讯地址:宿迁市人民大道888号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
邮政编码:2238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环评报告书(表)链接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年产高性能光伏银粉100吨项目 | 江苏省宿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企业孵化园16栋5层 | 2、编制人员: 刘姗 | ? | 宿迁楚银科技有限公司 | 1、废气:本项目颗粒物经集气罩接管至布袋式除尘器吸附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宿迁经开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民便河。 3、项目经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经合理处置,实现零排放,对环境基本无影响。 | |
年产10万吨汽车零部件、智能化托盘、周转箱和卫生箱项目 | 宿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至法尔胜项目用地、西至富民大道北至金苏信项目用地、南至南京路 | ? | 宿迁安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经过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外排的生产废水一起接管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宿迁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后外排至西民便河。 2、注塑及造粒废气经车间密闭负压收集+沸石转轮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再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OO2排放;污水站恶臭采用密闭加盖并喷洒除臭剂等方式,进一步降低污水站恶臭气体对周围影响。 3、项目噪声经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项目固废分类收集,分类处置,零排放。 | ||
年产晶体硅太阳能光伏银浆10吨项目 | 江苏省宿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企业孵化园16栋1层 | 2、编制人员: 刘姗 | ? | 宿迁银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废气:本项目颗粒物经集气罩接管至布袋式除尘器吸附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宿迁经开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民便河。 3、项目经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经合理处置,实现零排放,对环境基本无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