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河北弘淼环境科技有限公司10万吨/年含氢氟酸废酸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现将“河北弘淼环境科技有限公司10万吨/年含氢氟酸废酸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河北弘淼环境科技有限公司10万吨/年含氢氟酸废酸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石家庄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
项目总投资:15000.00万元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主要建设精馏装置2套、氟盐车间、戊类库房、罐区、消防泵站、事故水池、循环水池、污水处理站、控制室和配电室及装卸站棚等;消防水池、质检中心等依托原有工程。采用蒸发浓缩、精馏提纯、离子交换树脂净化的技术方案,年处理10万吨含氢氟酸废酸,年产35%氢氟酸22857吨,副产氟硼酸钾600吨/年。购置浓缩塔、精馏塔、吸收塔、冷凝器、反应釜及各种机泵等主要设备120余台套。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石家庄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
联系人:韦工
联系电话:1521902633
三、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路8号6层2单元618
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 邮箱:"mailto:sjhbw@vip.qq.com">hbxingwang163@163.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m1yawObhIR79h_86Ujj5Yw提取码: 4jgw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为了解和听取各界人士和项目周边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将公众意愿反映到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措施中,同时完善环评工作,您可通过第三条提供的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将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联系地址见第二条)。亦可来电或预约上门交谈(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