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2024年12月2日-2024年12月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审批项目
浙江省
公告内容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决定时间 | 批复文件 |
1 | 关于浙江诸老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粽子,10000 吨调理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嘉环盐建〔2024〕135号 | 2024年12月6日 | ![]() |
公告期为2024年12月9日——2024年12月17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