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冀环办字函〔2024〕184号)等文件要求,2024年7月15日接收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唐山市芦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下达的《河北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事项告知书》(2024注册后查看),唐山泓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因“双超”原因被列入2024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现按照有关要求将清洁生产审核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企业基本信息
2、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96MA0CU2GK29
3、法定代表人:田强
4、注册资本:6795万(元)
6、行业类别:热力生产和供应
7、主要产品:供热量(供汽和采暖)为65.67万GJ;换热机组500套/年;钢结构件5000吨/年;聚乙烯管材2000吨。
二、审核前排污情况
1、废气
锅炉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氨、林格曼黑度,经处理设施SNCR+COA循环流化床干法脱硫+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喷漆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经处理设施三道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催化燃烧脱附装置处理后排放;
消石灰仓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经处理设施为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灰库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经处理设施为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钢结构加工生产线抛丸工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经处理设施为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2、废水
一部分生活废水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悬浮物、动植物油、pH值、五日生化需氧量、总氮经化粪池后与另一部分生活废水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pH值、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经油水分离器后和生产废水-软化水再生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溶解性总固体、悬浮物、pH值、化学需氧量一同排入东部片区污水处理厂。
3、噪声
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要求。
4、固废
①一般固体废物
废焊条、废焊丝、收尘灰、边角料、除尘灰、废金属屑、废催化剂、焊渣、金属废料、离子交换树脂、除尘灰及脱硫灰、燃烧灰、不合格品、废包装自行贮存后委托处置和委托利用。
②危险废物
含油金属屑、废切削液、喷漆房漆渣、含油废棉纱、漆桶、废过滤棉、废油桶、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废液压油根据规范在危废间贮存后委托有资质的三方单位进行转运处置。
5、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逯冰冰联系方式:注册后查看
联系人:宗骅联系方式:注册后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