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气防治措施 项目废气主要包括铝锭铝液生产线废铝预处理废气、废铝料烘干废气、熔炼系统废气及环境集烟、铝渣回收处理废气、烤包废气、铝汤包除气废气;高铝熟料生产线产生的投料废气、回转窑煅烧烟气、冷却筛分废气、包装废气、铝灰暂存间废气以及车间仓库无组织废气。 (1)熔炼系统废气及环境集烟、烤包废气、铝汤包除气废气、高铝熟料生产线产生的投料废气、回转窑煅烧烟气、冷却筛分废气、包装废气、铝灰暂存间废气 项目熔炼系统烟气(包括天然气燃烧废气及熔炼、精炼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采用炉内PNCR脱硝+陶瓷蓄热体冷却预处理,处理后废气与经集气罩收集的熔炼炉环境集烟和经管道收集的铝汤包除气废气及铝水包烤包器天然气燃烧废气一并通过1套“重力沉降室+活性炭喷射+覆膜布袋除尘+活性焦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尾气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项目高铝熟料车间投料废气、回转窑煅烧烟气、冷却筛分废气、包装废气、铝灰暂存间废气经收集采用“活性炭喷射+覆膜布袋除尘+二级碱喷淋”措施处理,处理后尾气合并通过DA001排气筒排放。 DA001排气筒外排废气中颗粒物、SO2、NOX、氯化氢、氟化物、锡及其化合物、二噁英类、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均可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中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中表3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的从严值要求,同时铅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等重金属污染物均低于检出限;氨排放浓度执行《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 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HJ 563—2010)脱硝系统逃逸氨排放浓度要求。 (2)铝渣回收处理废气 项目铝渣回收处理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采用“重力沉降+袋式除尘”处理,处理后的尾气通过1根21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氯化氢、氟化物均可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中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3)废铝预处理废气 项目铝锭铝液生产线废铝预处理(含破碎、筛分、转运)废气收集后采用“重力沉降+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尾气通过1根21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可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中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4)废铝烘干废气 项目废铝烘干废气收集后通过1根18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外排废气中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可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中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5)无组织废气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包括未完全收集的生产车间废气以及铝灰存储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加强运行管理和环境管理、做好防雨、防水工作、提高设备、管道等密封性、增强职工环保意识、积极推行清洁生产、节能降耗等多种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厂界无组织废气中HCl、氟化物、锡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厂界监控浓度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SO2、NOx厂界监控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厂界监控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微滤机反冲洗废水、脱介筛清洗废水、铸锭冷却循环定排水、废气治理废水、初期雨水及职工生活污水等,主要污染物为pH、CODCr、BOD5、SS、氨氮、总磷、总氮、动植物油等。 废铝清洗系统微滤机反冲洗废水经循环沉降系统沉淀后回用,不外排;脱介筛清洗废水经循环沉降系统沉淀后回用,不外排;铸锭冷却水为直接冷却水属于浊环水,经絮凝沉淀处理,满足(GB/T 19923—2024)中直接冷却水要求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废气治理废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初期雨水经混凝沉淀处理后,达《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中表1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以及中节能环保投资发展(江西)有限公司潢溪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排入该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处理后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经东边老港排入白塔河,最终汇入信江。 3.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熔炼炉、精炼炉、破碎机、回转窑、风机、泵类等设备噪声,其等效连续A声级值在75~95dB(A)范围。 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吸声、消声及减振等综合措施,项目厂界噪声值可控制在《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范围。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铝锭铝液生产线产生的铝灰渣(HW48)、布袋收尘灰(HW48),高铝熟料生产线产生的布袋收尘灰(HW18),废布袋(HW49)、废机油(HW08)、浊环水沉淀污泥(HW49)、初期雨水沉淀污泥(HW49)、废活性炭(HW49)、废活性焦(HW49)、含油废抹布(HW49)、废吨袋(HW49)、实验室废液(HW49)等危险废物;分拣杂质、废铁、废铝水洗污泥、废耐火材料、废保温砖、废玻璃纤维滤芯、废碳分子筛、废蓄热体介质等一般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 项目在综合厂房铝灰车间内设置1个300m2的铝灰铝渣暂存间,按运转周期10天设置;在综合厂房外东面内部设1个200m2次生危废仓库,按运转周期12个月设置。危废暂存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并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要求规范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在综合厂房东面外部设1个100m2一般固废仓库,按运转周期3个月设置。一般固废库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 5.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为防止建设项目废水、物料下渗对地下水和厂区土壤造成污染,项目原料、物料、固废存放于库房和车间内,不设置露天堆场;按照分区防治的原则,生产区进行地面硬化,重点防治区(熔铸车间、铝灰车间、原料预处理区、铝灰铝渣暂存间仓库)及废水和废液收集、输送、处理、排放系统进行防腐防渗处理,废水收集、输送采用明渠明管方式,采取以上措施后,可防止物料及污水渗漏造成地下水和土壤的污染。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主要来自天然气等泄漏、火灾爆炸引发的风险,铝灰和铝灰渣存贮不当遇水产生剧烈反应和二次污染,以及废水、废气等污染治理设施失效时事故排放引发的风险。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判定,本项目环境风险综合潜势为Ⅳ级,综合评价等级为一级评价。 本项目设置1个事故应急池(300m3),同时建设1个初期雨水收集池(1000m3,配备自动切换装置),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收集池建造遵循遵循“可视化”原则,一旦发生泄漏事故,及时收集泄漏化学品及生产废水,杜绝事故废水直接排放。设置备用风机和水泵,设备损坏和污染治理措施失效时应立即停产,及时抢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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