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2025年1月6日-2025年1月1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审批项目
浙江省
公告内容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决定时间 | 批复文件 |
1 | 关于海盐得胜化工设备有限公司年产9000吨金属填料及金属件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嘉环盐建〔2025〕1号 | 2025年1月6日 | ![]() |
2 | 关于海盐汇科能源有限公司中核海盐近海光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嘉环盐建〔2025〕2号 | 2025年1月6日 | ![]() |
3 | 关于浙江永昂工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套商用洗地机组件产品和7万套节能保温箱产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嘉环盐建〔2025〕3号 | 2025年1月7日 | ![]() |
公告期为2025年1月13日——2025年1月21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