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吉林长春建龙自带负荷80MW风光220kV送出工程拟审批公示

审批项目 吉林省

公告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报告书项目5天,报告表项目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5年1月22日-2025年1月24日

  联系电话(传真):注册后查看(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办)

  通讯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市府北路市政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编:130022

编号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报告表

吉林长春建龙自带负荷80MW风光220kV送出工程

农安县境内

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长春供电公司

吉林省泽盛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条同塔双回220千伏架空输电线路,线路起自建龙升压站,向南架设至东明村东侧,跨越66kV永农甲乙线,π接入220kV永农线,π接点位于后四马架村南侧原85#-87#塔之间。新建线路长约10.8千米(包括π接入220千伏永农线的单回线路约0.8千米),导线采用JL/G1A-240/30型钢芯铝绞线,新建32基铁塔,拆除1基铁塔。项目总投资206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7万元。

(一)严格落实电磁环境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本工程建成投运后,输电线路周围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场强度分别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二)采取有效的噪声防治措施,确保本工程建成投运后,输电线路沿线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1类标准限值要求。

(三)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严格控制施工影响。

(四)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 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编辑:蔡露露复审:赵欣颖终审:李春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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