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关于2024年11月12日受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情况的公示
审批项目
陕西省
公告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公正性和公开性,现将受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2日—2024年11月18日(5个工作日)。
公示单位:西咸新区生态环境局(秦汉)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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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兰池大道中段兰池大厦C座16-16室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报告类别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内容外) |
1 | 秦汉新城污水处理紧急扩能项目(特许经营) | 秦汉新城正阳街道正阳立交桥东北侧匝道范围内 | 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报告表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